单位买的工艺品如何入账?

我们单位买了一批工艺品19万多,摆到办公室了。这个做管理费用--工艺品吗要不要摊销到每个月借:待摊费用 摊销费用 借:管理费用--工艺品 贷:待摊费用 贷:现金

1:单位买的工艺品,如果是为了出售,计入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2:单位买的工艺品,如果是为了持有,计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3:建筑工程单位买的工艺品,如果是为了对外施工,计入工程施工:

借:工程施工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4:房地产开发单位买的工艺品,如果是为了对外开发房地产,计入工程施工:

借:工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扩展资料:

对于普通工艺品,其购入的目的主要是装饰,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持有目的,且其使用寿命预计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因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三条对“固定资产”的定义,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符合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因此建议列报为固定资产,

在适当的年限内内计提折旧。对此类固定资产,如果未来预计也可以转售,则可以为其确定较高的预计残值率。如果一次性购入数量较多、单价较低的普通工艺品,也可按照是否为每件工艺品单独设立卡片管理,以及单价大小等,计入低值易耗品或者长期待摊费用核算。

对于长期投资收藏品,由于其最主要的持有目的为投资升值,该主要持有目的与会所经营的关联度较低,因此不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而是属于投资性资产。对投资收藏品而言,其所包含的经济利益是通过后续处置获取升值收益体现出来的,而不是通过持有期间的日常使用体现出来的,

因此不对其计提折旧或摊销。鉴于此类收藏品的价值在于其“唯一性”,不同字画价值差异很大,不存在活跃市场,因此建议采用“成本-减值准备”的后续计量模式。如果发现此类收藏品的市价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即考虑对其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对投资收藏品可按其账面价值列报为一项“其他非流动资产”,并在附注中披露其明细情况。

对于短期投资收藏品,其持有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以获取收益,较为接近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第三条规定的“存货”定义:“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因此可比照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后续计量模式。在期末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百度百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5

从工艺品的定义上来看,工艺品属于艺术品。有以下几种入账方式:

1、单位买的工艺品,如果是为了出售,计入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2、单位买的工艺品,如果是为了持有,计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3、建筑工程单位买的工艺品,如果是为了对外施工,计入工程施工:

借:工程施工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4、房地产开发单位买的工艺品,如果是为了对外开发房地产,计入工程施工:

借:工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下面的税法规定所说的艺术品,适用于工艺品。税法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和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界定,由于并没有明确指出艺术品投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所以只要企业购买艺术品不是为了卖,仅仅是用于陈列企业经营场所,借以提升企业形象,不管是否以艺术品经营为主营业务,都应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从而都可以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其折旧也可以税前列支。

退一步说,只要符合“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规定,即使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艺术品投资通常数额巨大,动辄二三百万元的支出显然不能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艺术品也不是“低值易耗品”,不能作“低值易耗品”一次或分期扣除;艺术品是有形的资产,更不能作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手工艺的产品。即通过手工或机器将原料或半成品加工而成的有艺术价值的产品。工艺品来源于生活,却又创造了高于生活的价值。

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包括:

(一)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

(二)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三)税金,即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乡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可视同税金。

(四)损失,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

扩展资料: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八项的规定,企业购买书画等艺术品就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不得作为应纳税所得的扣除,只能税后列支。

如果有证据表明该艺术品实际归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所有或仅供其个人收藏,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该书画等艺术品还应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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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5
  工艺品:手工艺的产品。即通过手工或机器将原料或半成品加工而成的产品,是对一组价值艺 术品的总称。工艺品来源于生活,却又创造了高于生活的价值。它是人民智慧的结晶,充分体现了人类的创造性和艺术性, 是人类的无 价之宝。
  从工艺品的定义上来看,工艺品属于艺术品。下面的税法规定所说的艺术品,适用于工艺品。

  单位买的工艺品,如果是为了出售,计入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单位买的工艺品,如果是为了持有,计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建筑工程单位买的工艺品,如果是为了对外施工,计入工程施工:
  借:工程施工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房地产开发单位买的工艺品,如果是为了对外开发房地产,计入工程施工:
  借:工开发成本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等科目)

  税法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和企业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界定,由于并没有明确指出艺术品投资不能作为固定资产,所以只要企业购买艺术品不是为了卖,仅仅是用于陈列企业经营场所,借以提升企业形象,不管是否以艺术品经营为主营业务,都应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从而都可以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其折旧也可以税前列支,因为良好的文化氛围可能会直接带来订单。退一步说,只要符合“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规定,即使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入账。

  艺术品投资通常数额巨大,动辄二三百万元的支出显然不能一次性计入当期费用;艺术品也不是“低值易耗品”,不能作“低值易耗品”一次或分期扣除;艺术品是有形的资产,更不能作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像宾馆、酒店、企业大厅、走廊、会议室等用于环境布置的外购美术作品(如字画、工艺品等),通常主要是弘扬中华文化,营造企业经营场所的文化氛围,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物品。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规定,可以提取折旧,折旧年限比照“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的规定不得短于5年。对于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企业艺术品投资,、可以进入当期费用,一次性扣除,全部税前列支。

  如果企业投资艺术品没有用于装点企业,而是被老板收藏了起来,那么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和《企业会计制度》第三十五条规定,房屋、建筑物以外未使用、不需用以及封存的固定资产不得提取折旧,该项投资就不能再计提折旧。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第八项的规定,企业购买书画等艺术品就属于“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不得作为应纳税所得的扣除,只能税后列支。如果有证据表明该艺术品实际归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所有或仅供其个人收藏,则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规定,该书画等艺术品还应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第3个回答  2013-07-09
您好!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我们回复如下 如果信息不完整,请与我们再次沟通! 一般情况下,您所讲“工艺品”(装饰品)与企业未来经济利益的取得没有什么关系,因此它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资产的定义,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欢迎再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