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为什么要设定35岁的年龄上限?

如题所述

  仔细分析这些建议,的确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就合理性而言,年龄较长的人一般会积累更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职业素养和工作能力。不少支持者指出,“没有科学证据证明35周岁以上的人不能胜任机关工作。目前,高考和研究生招考也已取消年龄限制,而公务员招考仍沿用20多年前的老规定,不符合社会发展规律,也有违公平竞争原则。”就合法性而言,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正式施行,其中关于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年龄条件,只有“年满18周岁”的下限,此外别无规定。
  尽管各方说得都有道理,但取消或放宽公务员招考年龄限制,并非想得那么简单。
  首先,要通盘考虑公务员招考任用的条件。众所周知,进入公务员体系的主要方式是公开招考。此外还有调任方式。《公务员法》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因此,如果要取消或放宽公务员招考35岁年龄上限的话,其他一系列的公务员任用年龄条件也要作出相应调整。
  其次,要综合考虑公务员职业发展的前景。根据《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公务员职务晋升有一定的年限条件,且应当逐级晋升。
  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的,还有一系列具体年限条件。
  如果取消或放宽公务员招考35岁年龄上限,假设放宽至40岁,那么按照现行的公务员晋升制度,很有可能到了45岁甚至50岁还是科员、副主任科员或主任科员。
  因此,取消或放宽公务员招考35岁年龄上限,还不同于高考和研究生招考取消年龄限制。取消高考和研究生招考年龄限制,体现的是对个人学习权利的尊重;而取消或放宽公务员招考年龄限制,却还涉及后续发展问题。
  作为一名即将35岁的副处级公务员,我有一些想法。
  据我所知,在公务员队伍中,黄代表的建议并不受关注。道理很简单,现实生活中过了35周岁还在考公务员的人实在不多。
  一般人考公务员,除了为人民服务的满腔热情外,很重要的一个考虑就是看好这个职业能够实现个人的发展。比起年龄来,中国各地的公务员招考,更多的框框是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和工作年限。
  作为中央机关公务员,身边因为年龄过线不能参加公考的只听说过一两例。一种是年年报考年年落榜的人。说句不客气的话,这样的水平即使放开了年龄限制,也未必能考得上。何况他们本身其实也有不错的工作,考到后来也是抱着重在参与的精神,准备“国考”的热情已经大不如前。
  另一种年龄偏大报考的,就是博士或者博士后。早些年博士考公务员的人还挺多,但近些年已经越来越少了。博士考公务员的优势,就是一转正就能定成正科级的主任科员,顺利的话过两年就能提拔成副处,实现后发先至弯道超车。
  然而近些年来,由于公务员的工资增长慢于企业,更远远慢于房价。博士毕业一般也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以公务员的起薪在大城市实在难以负担起上有老下有小的生活,公务员的位置就显得没那么有吸引力了。
  不过,如果放大到地方公务员队伍,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小县城,那么就是另一番景象。基层调研时我曾经在几个贫困县待过一段时间,这些地方公务员的薪资胜过当地绝大部分人,即便当地年轻人口不断流失、市面日渐萧条,公务员也不担心失业,退休之后也有稳定的保障。这样的岗位,如果放开年龄限制,不要说35岁,当地很多人就算是50岁也要跃跃欲试的。
  所以,关于35岁年龄限制,不能大而化之地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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