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把手机给我摔坏了,他应该给我赔偿么?

昨天下午去学校,由于比较匆忙,老师等了我1个多小时了,我随手将手机书包给了我一个比较信任的同学,让他帮我拿着.之后跑到教学楼去办事. 等我忙完后下来,发现手机在书包里,并且是我的好姐妹拿着我的书包交给了我.当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等回到了家,才看到手机上有裂纹,是摔过的痕迹. 我打电话问了那位同学,他也承认是他摔的. 现在考虑到赔偿问题. 修手机的价格不便宜,他想和我对半分,当我问为什么,他说, 谁让我把手机给他,我也有责任= = . 我想请各位帮帮忙,帮我出主意.

同学把手机摔坏了,应该给当事人赔偿。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损害赔偿如下:
1、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救济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它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救济方法。但是各国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往往只涉及到违约一方赔偿责任的成立、赔偿范围和赔偿办法等问题,而且差异较大。
2、指对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一般情况下,赔偿能够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弥补,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原告最关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让被告停止侵权,其次才是赔偿。
对赔偿金的支付采取一次性赔偿和定期赔偿两种形式。一般以一次性赔偿为原则,定期赔偿为补充。其中,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赔偿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超过原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权利人仍没好,其可以申请法院根据情况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5约1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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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9
同学之间,又是你的好朋友,如果用法律的赔偿来解决似乎有点不太好,既然他愿意出一半钱,那就这样不挺好么。不要因为这个而影响彼此之间的友谊。但如果你不是很在乎这位同学,那就无所谓了,只管找他赔。但按照法律来说,他确实不需要负担全部责任。追问

好的,谢谢.

第2个回答  2013-06-29
如果让他赔他就应该赔
而且是合情合理的赔
但是同学之间还是不要算太清楚
不然以后不好相处的
让他给你道个歉就得了
大不了跟他说一顿饭抵消一部手机
既不伤了和气也让他长个记性
第3个回答  2013-06-29
个人提议:如果你跟他的感情不是很要好的话,建议要求对方出全部费用,若对方态度好,再加上大家是同学,可以考虑三七分账。
如果你不想出钱的话,也可以向他提出要求他全额赔偿,因为他答应帮你拿包的,所以他是有责任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3-06-29
晕。电话而已。又不是故意的。 如果这都要人家赔钱。以后你同学谁敢帮你办事追问

我现在没有气他弄坏我的手机,我只是在气愤弄坏我手机之后他没有告诉我,只是放到我的书包里,我自己发现的. .修一次1500. 那你的意思是,我不用他赔我,这些钱我自己处理咯?

追答

第一:他也不一定知道这个手机坏了,第二:修手机那个要你1500,绝对是坑你呢。换个地方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