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逛逛讲非遗: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条件如下:
申报主体必须是文化遗产的所有者或合法继承人。
申报项目必须是具有重要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申报项目必须经过专家评估和审查,并得到文化部门的批准。
非遗申报流程如下:
准备资料: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介绍、历史渊源、传承情况等相关资料,以及照片、视频等相关材料,还有申请单位或个人的证明文件,如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
填写申请表:在准备好资料后,申请人需要填写《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
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到当地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省级文化厅。如果是跨省市的项目,需要向国家文化部递交。
初审和公示: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或省级文化厅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官方网站上公示一个月。如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反映。
评审:经过初审和公示后,由国家文化部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分为两个阶段:初评和终评。初评后确定入选名单,进入终评环节。终评通过后,国务院将发布正式认定名单。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地区和项目类型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文化部门或专业机构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