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法人代表没有实际参与公司管理,公司由另外股东实际管理,公司发票也由负责管理的股东管理,所有发票章以及发票领购薄均有实际管理股东管理。法人代表与管理公司股东签订了一份协议,协议大致内容是管理公司股东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管理公司,并承诺按税务部门规定发票管理办法 遵纪守法使用发票,如有违反发票法规定违规逃开发票被税务部门处罚,造成一切后果由管理股东承担责任,请问此协议有效吗?万一管理公司股东为了一己之私套开发票,这种情况下 法人代表是否需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