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海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简称海大,是一所以航运为特色,多学科综合发展的交通运输部直属理工类院校,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海事院校之一。学校现隶属于交通运输部,是教育部、交通运输部、辽宁省、大连市共建大学,国家"211工程"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高校。
2、辽宁大学:辽宁大学(Liaoning University)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主管的一所具备文、史、哲、经、法、理、工、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院校,是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的十三所高校之一。
3、吉林大学:吉林大学(Jilin University),简称吉大,坐落在吉林省省会长春市,始建于1946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系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重点建设的著名学府。
4、华东理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华理”,位于中国上海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院校之一。
5、南开大学:南开大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位列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入选首批“2011计划”、“111计划”、“珠峰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被誉为“学府北辰”。
扩展资料
一本大学(The first batch of undergraduate),是指在中国大陆高考录取招生期间于本科层次只招收第一批次招生的学校。其录取线需要达到和高出各省市划定的本一线,学年制通常为4年(部分专业可能5-6年)。学生毕业后获得学校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
一本大学一般是985工程、211工程或是部分高水平的小211工程高校、省部共建大学、省属重点大学,在全国整体或大部分省份进入一批次招生,享受来自各方面的照顾,培养综合素质强、专业水平高的人才。一本大学师资、科研实力较强,社会上对一本大学的认可度也较高。
全国招一本高校:
北京市: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北京邮电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北京化工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体育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华北电力大学
辽宁省: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大学 吉林省: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
上海市: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
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第二军医大学
天津市: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河北省:华北电力大学 河北工业大学 河南省:郑州大学
江苏省: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苏州大
学、中国药科大学 河海大学、江南大学
浙江省:浙江大学 、宁波大学
安徽省: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安徽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福建省: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
山东省: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内蒙古:内蒙古大学 广 西:广西大学 云南省:云南大学
山西省:太原理工大学
广东省: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 江西省:南昌大学
湖北省: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 中国
地质大学 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南省:中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国防科技大学
重庆市: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 贵州省:贵州大学
四川省: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农业大学
陕西省: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大学、第四军医大学、西
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长安大学
甘肃省:兰州大学
部分省招一本
主体为本省一本,在全国部分省份可招一本、部分省份招二本的高校 北京市:首都师范大学,首都医科大学
辽宁省:沈阳工业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沈阳建筑大学大连交通大学 东北财经大学 沈阳药科大学 吉林省:长春理工大学 东北电力大学
上海市:上海理工大学
天津市:天津财经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天津医科大学 河北省:河北大学,燕山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河南省:河南大学,河南理工大学,河南工业大学,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工程大学,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安徽省: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业大学 安徽农业大学,安徽理工大学
江苏省: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扬州大学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浙江理工大学 福建省:福建师范大学 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农林大学
山东省:青岛大学 山东科技大学 青岛科技大学 山东师范大学 山东农业大学 云南省:昆明理工大学
山西省:山西大学,中北大学
广东省:南方医科大学,华南农业大学 江西省:江西财经大学
湖北省: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 中南民族大学
湖南省: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科技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南华大学、 湖南中医药大学
重庆市:重庆邮电大学,重庆交通大学 海南省:海南大学
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 西 藏:西藏大学
新 疆:石河子大学,新疆大学
宁 夏:宁夏大学 青海省:青海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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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一批、“专科二批”等招生批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近年积极推动各地开展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体现了国家改革的总体方向。
截至2018年8月,已有北京、上海、天津、河北、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四川、山西、广西、湖北、江西、辽宁、广东、内蒙、重庆、贵州、河南、安徽、云南、西藏、新疆、湖南24个省(市、区)取消第三批次本科,其中山西分二批A/B/C段,其余省份待定。改革已经取得重要的积极成效,取消批次对减轻基础教育焦虑负担和高考焦虑具有重要深远的意义。
同时,上海、山东、海南、浙江、广东、辽宁、天津(分AB段)已将本科一二批合并为本科批,取得了积极成效。本科招生不再划分高考录取批次,促进教育公平公正,就业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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