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没过户被交警查有什么后果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车辆转让一定要办好过户手续,不过户,吃亏的是自己.首先,对方违章被拍照,没交罚款,驾驭证也年审不了;我十多年前卖了一台货车给邻居,当时认为是邻居没过户,三年前我的驾驭证不能年审,一查,原来是那台货车冲了六次红灯未交罚款的原因,我找那邻居,但他早已把那台车转让给别人了,再找那人,而那人也已把那车转让给别人了,这样现在的车主已没法找,而那台车早已到期报费.最后只好自己买单交罚款,还要登报纸报费,所幸那台车没发生过事故.另外,假如那人发生事故逃跑或没钱赔偿,就算有买卖协议也没用,也要连带赔偿责任.所以转让车辆一定要过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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