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伤者在住院的时候,我是小车方,对方是摩托车,为他请了一个护工,不是正规的护工公司 而是请的一个农民。要价120快一天,请问这个钱是我全部支付 还是依责任来分摊?我是主要责任。咨询过保险公司,只能报50快一天,但是这是农民也提供不了发票什么的 请问我该怎么弄才能去保险报这个护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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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应该由侵权人在双方责任比例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在2004年5月1日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其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如下:【2011年车祸死亡赔偿新标准】
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
你好!骨折哦,您认为我是应该全部支付护工费用 还是支付我责任该承担的那一部分?
追答提问者你好,你的追问我不太好回答,原因如下:如果你按对方的要求支付全部护工费,我认为对你有失公平,也就是说你出多了,依照法律规定的话,你具体应当承担对方多少护理费,应当按照事故发生地省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度各行业收入年鉴进中的相关数据进行计算,比如我所在地的相关标准是28472元每年,护理费具体多少就是28472元÷365天×护理天数×护理人数,你的保险公司说每天最多50元,你得问问他依据是什么,因为交通事故中的每一项赔偿项目都是有具体的计算标准的,这些标准有些是法律规定、有些是地方行业规定、有些是地方习惯等等,总之每个地方的情况都不太一样。
另外,对方骨折是否下了钢板,一般下钢板的话就有可能构成九级以下伤残,还会产生二次手术费用等一系列连锁费用发生,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更建议你走诉讼途径了,否则会留下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