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收入属不属于收入范畴,为什么?

请自己回答,不要抄一摞放在我上面,

  营业外收入属不属于收入范畴,看收入和营业外收入的定义就知道了为什么了,收入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后者不需要费用配比,可以理解为利得。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人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这种总流人表现为企业资产的增加或债务的清偿,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投资净收益等。主营业务收人是企业的基本营业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业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施工企业的建筑安装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非经常性的、兼营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收入。营业外收入并不是由企业经营资金耗费所产生的,不需要企业付出代价,实际上是一种纯收入,不需要与有关费用进行配比。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当严格区分营业外收入与营业收入的界限。通俗一点讲就是,除企业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营业务以及附属的其他业务之外的所有收入 视为营业外收入。一般采用贷方多栏式明细账格式进行分类核算。
  补充营业外收入的账务处理:
  ①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时,先结转固定资产原值和已提累计折旧额,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收到双方协议价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最后结转清理损益,若转出价款高于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②企业处置无形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等,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已计提的累计摊销,借记“累计摊销”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贷记“应交税费”、“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其账面余额,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贷方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还应同时结转减值准备。
  ③确认的政府补助利得,借记“银行存款”、“递延收益”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分配递延收益时: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非所有者投入资本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劳务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股利收入等,但不包括为第三方或客户代收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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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6-25
营业外收入不属收入,只属利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6)的有关规定:
1、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利得是指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由此可见,收入与利得的区别在于产生收益的业务性质,前者产生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比如主营业务、兼营业务等,后者产生于企业的非日常活动,比如处置固定资产、捐赠等。
利得分为两种,一是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即资本公积(不含资本溢价),另一是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即营业外收入。
第2个回答  2013-06-25
营业外收入跟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啊
第3个回答  2013-06-25
肯定是属于收入的,看你自己写的什么问题,很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