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路线和总路线有:领导和团结全国bai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中共十三大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
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扎扎实实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
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改革开放应当大胆探索,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在实践中开创新路。
党的基本路线根植于我国改革开放伟大实践,是思想解放的伟大成果,集中了全党的智慧和创造。早在党的十三大,我们党就对基本路线作了首次概括,之后党的十七大作了修改。
党章规定:党的基本路线就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概括起来,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其中,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改革开放是强国之路。党的基本路线在表述上非常简洁,只有短短70个字,但它明确表达了我们党的政治主张,阐明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路线和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