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货物买卖领域,国际商事条约和国际商事惯例之间是什么样的适用顺位?为什么?在线等

如题所述

一般来说都是条约大于惯例,因为条约具有法律效应,而惯例是通行法则,只具有一定的约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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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8
适用顺位是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合同通则,因商事惯例内容更具体,通常也并入了合同,所以最优先适用,公约则优先并排除了国内买卖法适用,通则内容更为详尽,可以补充公约的空白之处,也可在公约规定模糊时作为解释工具。
源于自考教材2015年版《国际经济法概论》第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