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行文指的是公文可以同时上行、下行或者平行,还向社会公布。行政公文中的公告、通告即属于此类。
鉴于这类信息的内容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因此,其发布形式不同于一般公文的运行方式,往往不是以正式文件为载体在组织系统内部封闭运行的,而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发布,或在公共场所以公开张贴的形式向群众告知的。
其中上行文可分为:
1、逐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仅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行文,是上行文最常用的方式。除特殊情况外,下级机关一般仅向其直接上级机关行文,以保持正常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2、多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在必要时,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和更高一级的上级机关行文。这种行文方式只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如遇有重大问题时才可使用。
3、越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在非常必要时,越过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仅向更高级的上级机关行文,越级行文的同时,应将公文同时报给被越过的上级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