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和直接辞职的差别

如题所述

停薪留职:停薪留职合同是指为了使特定职工有期限离岗停薪并保留职工身份,而由用人单位与该职工依法签订的,约定停薪留职期间双方相互权利和义务的合同。该合同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只适用于原固定职工,不适用劳动合同制职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过二年。

一般来说,目前的劳动合同制的岗位是没有办法停薪留职的,做了停薪留职后,已经发生的业绩提成一定要支付给你的,未来将不再发放工资。

直接辞职:即正常情况下的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务关系,已经产生的工资要照常发给你,后续就没有关系了。


拓展资料:

常见的几种离职形式

一、开除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如下情况:

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

2.二次劳教被注销城市户口的;

3.留用察看期间表现仍不好的;

4.严重犯有《用人单位职工奖惩条例》第11条所列七项错误行为之一的。

开除处分的处理时限为: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5个月之内审批完毕。

二、除名

除名是由用人单位提出与无正当理由旷工的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行政处理方式。它不属于行政处分,是指职工无正当理由旷工超过一定期间,单位依法从职工名册中除掉其姓名。除名的条件是:

1.职工经常旷工没有正当理由;

2.经批评教育无效;

3.达到规定的旷工天数,即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1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在计算连续旷工时间时,可以把旷工期间的节假日、休息日的天数扣除后计算。在累计旷工时间时,应按自然年度进行计算。除名没有处理时限规定。

三、辞退

它分两种情况,一是违纪辞退,二是正常辞退。违纪辞退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犯有严重错误,但不够开除、除名条件,经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的职工,决定解除其工作从而终止劳动关系的制度。辞退不是行政处分,是一种行政处理,没有处理时限的规定。违纪辞退的条件是:

1.职工犯有规定的违纪或错误行为;

2.经过教育或行政处分仍然无效;

3.尚不够开除或除名条件。正常辞退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和富余职工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与职工结束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例如按照《劳动法》第26条、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就属于正常辞退职工的情况。

四、辞职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需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这里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用人单位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六、劝退

一般是指员工在某些方面不符合公司相关录用条件或者有个人行为不适合本公司制度和行为规范的,可以给予劝退处理。他不属于任何行政处罚。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停薪留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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