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帮助:我朋友的妈妈被车撞了,肇事者将其送到医院,我朋友的妈妈腰骨碎了。肇事者起初声称赔偿医药费,但过了几天又反悔想推卸责任,朋友的父亲去警察局报案,却被告知必须带肇事者来才能立案,我对此很不解,这是为什么啊?我朋友的妈妈要怎样才能得到赔偿,要通过怎样的法律途径?
肇事者不肯赔偿的,受害者可以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应该同时起诉肇事者和对方的保险公司。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扩展资料:
人民网商丘11月16日电 购买彩票中奖500万元的得主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将11岁男孩撞成一级伤残,却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拒付赔偿。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伟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期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目前,该案已经生效。
2012年1月,11岁的男孩王某某骑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到柘城县梁庄乡郝路口村附近时,被张某伟驾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碰撞。车祸造成王某某头皮挫伤合并颅骨骨折,颅内出血、脑挫裂伤致脑组织软化坏死、四肢瘫痪。
该伤残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家人为给孩子治病,卖光了家里全部值钱的东西。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肇事者张某伟赔偿王某某各种费用337391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伟却拒不支付赔偿款。经法院调查,张某伟在2008年购买彩票中奖500多万元,实际得到的中奖款有400余万。就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伟还以72万元的价格,将坐落在商丘市睢阳区的房产以低价处理。
具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却拒不执行判决。柘城县法院依法将此案移交柘城县公安局立案侦查,柘城县检察院决定对张批准逮捕。
法庭审理中,张某伟对检方指控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并无异议。但他辩解称,中奖的400万元被自己吃吃喝喝,打牌输掉了,另外自己的生意也亏本了。
法官质询,为何在法院判决后不先行归还赔偿却用于吃喝,为何庭审期间就赶紧将新购房屋以72万元卖掉、却没有赔偿给当事人,做生意亏本了谁能证明等。张某伟均沉默应对。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交通事故撞残男童却不赔钱获刑
肇事者不肯赔偿的,受害者可以根据交警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应该同时起诉肇事者和对方的保险公司。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扩展资料:
在实践中,会遇到这样一些“老赖”,发生交通事故了,承担主要责任的肇事者以各种理由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使得受害人一方不好处理。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深圳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华律网-肇事者方不肯赔偿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