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10天,身体不适可以出来吗?

如题所述

如果拘留后身体不适的,拘留所应该负责治疗,如果需要出所治疗的,也是可以的。如果病情严重的,可以停止拘留。以下是拘留所条例的规定:
第十八条拘留所对患病的被拘留人应当及时治疗。被拘留人患病需要出所治疗的,由拘留所所长批准,并派人民警察管理;被拘留人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拘留所应当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被拘留人病情严重的,拘留所应当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并通知被拘留人的亲属。
第十九条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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