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工委制

如题所述

“大工委制”就是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与辖区单位党组织合作共建为基础,构建街道、社区两级大党建网络。

大工委组织设置变传统垂直所属为新型区域所有,其人员构成突破传统定式,在保持街道党工委委员的基础上,按照增强代表性的要求适当扩大成员范围,将街道“大工委”(社区“大党委”)组织设置变常规垂直所属为区域横向所有。

大工委人员组成为主要由街道工委书记、副书记,街道党工委成员、驻辖区单位党组织、社区党组织和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组成,最终构建街道、社区两级大党建网络。

扩展资料:

“大工委”三举措构建区域化党建新格局。

全国各街道自成立“大工委”以来,坚持 “明确职责、执行制度、共驻共建”三举措,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水平,构建党组织领导下的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

1、 明确职责要求。

组建“大工委”。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兼任“大工委”第一书记。轮值书记,由各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

轮值工作由每期轮值书记单位牵头,动员和组织驻区单位积极参与街道社区管理和服务,组织开展大工委调研、联席会议、活动内容等。

通过明确职责,让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更加了解自身的职责,各单位由“配角”变为“主角”,工作由“无责”变为“有责”,实现了辖区事务一起议、活动内容一起定、发展成果一起享,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党组织参与区域化党建工作的积极性。

2、严格执行制度。

(一)走访调研制度。每次在召开联席会议前,集中进行走访调研,搜集制约街道社区、辖区单位发展的突出疑难问题,以备召开会议有事说,不开空会、虚会、聊天会。

(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会议前调研走访发现的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解决的办法。听取前一次大工委联席会议通过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意见反馈,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三)监督评议制度。街道党工委从社区居民群众、街道社区党员干部、驻街单位党员中,聘请若干名监督员,年底根据各成员单位出席会议情况、参加活动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评议。

3、坚持 “共驻共建”。

深化街道党组织与辖区单位的双向联系、双向服务、双向认领,实行“问题需求、资源共享、服务项目”公开,把辖区单位的职能优势与群众的需求紧密结合起来。

前期在走访调研时广泛征求驻区单位及群众的具体诉求,形成待办项目清单。由驻区单位和街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工作职能进行项目认领。通过承诺单位明确任务目标、责任人及项目完成时间,并将承诺内容在辖区内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克拉玛依网—“大工委制” VS“大党委制”

参考资料来源:秦都区人民政府网—我区率先在全市推行街道 “大工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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