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9周岁,我是11年12月6日去当地派出所上交的申请书,到现在两个月都过去了,我到派出所问了还是没消息!户籍警察也没给个具体时间,可是我要外出工作啊!不能老是这么拖着啊!有没有成年人改过名字的,你们都花了多长时间弄好的?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
改名条件
1、未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扩展资料
1、人物更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格尊严是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权不容侵犯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九十九条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所以,申请修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改名
改名一般需要20天。下面介绍一下改名:
一、改名条件
1、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2、理由要充分,公安机关认可的正当理由。
3、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二、民法典规定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精神,公民申请更改姓名不应附加任何条件。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仅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法律体系的一致性。
公民的姓名更改后,公安机关在各种档案信息中对公民的曾用名如实加以记录即可,公民以原名字存款、炒股、缴纳、领取各种保险费保险金,缔结合同后需要以新名字继续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变更姓名的证明即可。
公安机关已经完成户口登记管理中的“错、重、假”问题,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证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目标基本实现,名字不再是判断一个人的依据。
三、审批时间
派出所二十个工作日,分局县局十五个工作日。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改名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