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以前是民师,连续工龄40年,退休时能全部视同缴费吗?

如题所述

1999年以前是民办老师,连续工龄是40年。所谓连续工龄就是终断的工作年限,假如变为公办教师之后,40年工作年限都属于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如40年工作年限全是民办老师们的工作年限,也不归属于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

我们说的连续工龄或者参加工作时间,主要指我国工作年限。所说我国工作年限,便是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国有单位,包含行政事业单位、国企等相关工作,国家认可工作年限。按照原国家教委的相关规定,民办老师变为公办教师的,其最后一次从业民办老师们的工作年限,与变为公办教师之后工作年限持续测算为工作年限。

民办老师变为公办教师,或者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毕业之后,招生录用为我国正式职工,并不断从业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其民办老师期内工作年限与变成我国正式职工工作年限持续测算。

从上述的解释中主要包括了几个方面的知识:

一是民办老师变为公立教师工龄计算,是本人最后一次从业民办老师们的工作年限,若是在从业民办老师期内,数次离去民办师资队伍,只有依照最后一次从业民办老师们的时长算起,若是在不一样院校中间从业民办老师,通过教育部门激发的,能够持续测算;归属于从A院校离职到B院校执教的,转正定级前是在B院校转正的,只有从到B院校出任民办老师之日起算起。

二是各级各类学校毕业录用为我国宣布职工,如果一直从业教育教学工作的,从最后一次参与民办老师之日起逐渐计算工龄;假如毕业之后到政府部门、国企的工作,因为不再继续从业教育教学工作,工作年限从学校毕业报到时算起。

1999年以前是民办老师,之后变为公办教师,连续工龄40年,只要能测算为连续工龄的,在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以后都可以测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假如变为公办教师之后,激发到行政机关或者其他事业单位的,连续工龄还会持续测算,还可以测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行政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政策是以2014年10月1日逐渐开展的,1999年以前是民办老师,之后变为公办教师的,要是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的连续工龄达到40年,在2014年9月30日以前办退休的,由于这是依据老规章制度进行办理离休,老规章制度办退休只关注连续工龄,是不用考虑到视同缴费年限的。

如果到2014年10月1日,恰好自身连续工龄达到40年,但是还没有做到法律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那这40年连续工龄就是属于视同缴费年限,2014年10月1日以后工作年限,归属于实际缴费年限,在办退休后的缴费年限便会超出40年,可是视同缴费年限是40年,实际缴费年限最多就是一年到三年上下。

总的来说,1999年以前归属于民办老师,变为公办教师后连续工龄是40年,依照老规章制度办退休,不用测算视同缴费年限;依照新制度办退休要测算为视同缴费年限;要是没有变为公办教师或者录用为我国宣布职工,民办老师40年工作年限是不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就没有视同缴费一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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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22
1999年之前是民办教师,后来转为公办教师,连续工龄40年,只要能够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都能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如果转为公办教师以后,调动到机关或是其他事业单位的,连续工龄也会连续计算,也可以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第2个回答  2022-09-22
当然可以啦!工龄是可以连续计算的,退休时可以全部视同缴费
第3个回答  2022-09-22
是可以的,只要你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一下,提供你的工资条或者是档案证明,就能够视同缴费。
第4个回答  2022-09-22
是可以视同缴费年限的,民办的教师只要转正之后继续从事教育工作那么他之前的任教工作时间也会被计入工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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