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一直未去办理离职手续,几个月工资一直有发工资,公司有权收回这部分工资吗

员工已跟公司申请离职,公司认可,但是员工一直未去办理离职手续,然后接下来3个月员工没有上班,公司却有发工资,现在公司要求员工退回这三个月的工资并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请问,这三个月的工资以及社保一定要退还吗?
公司也一直没有催员工办离职,大家都是无所谓的状态。

员工未来上班,从法律意义上讲,属于违反双方劳动合同之约定,其属于“违约”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专项培训服务期)和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故单位无权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退回已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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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21-02-09
可以要求退回工资。工资支付截止到员工停止工作前一天,之前包括的节日期间不应当扣工资,以后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不需要支付工资。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06
员工没有出勤,所以公司可以主张要回工资;
在这三个月中,需要认定公司和员工之间是否仍然存在劳动关系,如果有明确政策规定员工未出勤多少天就需要办理离职手续,或者算自动解除劳动关系,那就可以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不用缴纳社保,如果无相关规定且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则视为存在劳动关系,需要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做为公司一方,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避法律风险;完善流程,及时办理相应手续。
做为员工一方,离职后应及时与原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索要离职证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3-06-27
当然有权让你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