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担责,参加医疗机构内急救处置
救死扶伤,既是医师的神圣使命,也是医师的神圣职责。《医师法》规定,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救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在紧急情况下,如患者出现生命垂危迹象需要及时抢救,由现场职务或职称最高的人负责主持,医务人员参与急危重症患者抢救的,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抢救中如果必须实施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或者手术,应取得患者或近亲属同意,不能取得患者或者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负责人批准,可以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
不担责,参与卫生应急和救治
应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是政府责任,也是公益事业。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突发事件面前,医师听从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调遣,参与卫生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不受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的限制。
执行疫情防控等公共卫生措施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同时也是医师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不担责,参与公共场所急救
近年来,医务人员在公共场所遇紧急情况予以施救的情况时有发生,但医生救人遭索赔的极端案例也偶有发生。
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属于院前急救的重要内容,是指在现场采取及时有效的急救措施和技术,为急危重症患者提供急救服务,最大限度减轻患者疾苦,降低致残率,减少死亡率,为医院抢救打好基础的工作。任何掌握现场救护知识和技能的人,通过简单的自救、互救,如对猝死者进行现场心肺复苏,对外伤者实施止血、包扎、固定和搬运,或许就可以挽救他人的生命,把伤害减到最小,将危险将至最低。公共场所现场急救不是医务人员的职责,医务人员发挥自身专业技术能力自愿参加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的,属于挺身而出、奋勇救人的见义勇为行为,如果因此造成救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当然也不会被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不担责,参加特殊医疗活动不变更注册
《医师法》规定,医师在三种情况下可以不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一是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对口支援、会诊、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慈善或者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的;二是参加国家任务或者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三是在医疗联合体、医共体内执业。这类活动具有临时性、应急性、公益性、指令性等特点,不同于常规的医疗服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18是毕业后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现阶段临床医师培养的主要模式,即5+3+x培养模式。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医学毕业生成长为合格临床医师的必经之路,规范化培训可以不变更执业范围和执业地点;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基础上,再依据各专科培训标准和要求进行2~4年的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可以不变更执业地点;
进修多为参加临床工作满三年或五年的医师,为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或为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参加的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外出学习,进修生可以不变更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
医师参加对口支援、会诊、医疗救援、慈善、公益医疗、义诊、会议或活动保障、医联体内执业,应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进行诊疗活动,可以不变更执业的医疗机构。
不担责,中医 中西医结合医师在其他临床科室执业
中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既可以在医疗机构的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执业,也可以在医疗机构其他临床科室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口腔科等科室,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医疗机构内设科室的名称和分工不影响医师个人的执业活动。
中医医师经培训和考核合格,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西医药技术方法,同样,西医医师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也可以采用与其专业相关的中医药技术方法。这里的重点是培训和考核合格,采用的技术方法必须与其原注册的专业相关,但不包括经考核取得医师资格的中医专长执业资格医师。
不担责,特殊情况下超说明书用药
在医疗活动中,药物治疗是最常用的治疗手段,药用的对不对症、合不合适,直接关系到治疗效果和患者的健康。
《医师法》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规范,审慎开具处方,保证合理用药。但由于药品说明书要增加药品用法,需要开展临床试验,周期比较长,有很多药品企业从成本考虑,药品说明书更新不及时,导致药品说明书往往滞后于用药实践。因此《医师法》又规定医师在尚无有效或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从患者最大利益出发,在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取药品说明书上未明确记载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进行治疗。
不担责,患者不配合治疗
医师在诊疗活动中应当采用合法、合规、科学的诊疗方法,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保障临床安全,降低医疗风险。
医务人员开展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活动,但是由于患者或近亲属不配合医务人员开展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活动,或者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的义务,或者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情况下,造成患者伤害或死亡的,医务人员不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华安君有话说】
医务工作者是人民生命健康的守护者,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主力军。无论中医西医,都是在治病救人。中西合璧,谓之达;中西分争,谓之执,希望大家对医护人员多一些理解与配合,把偏见留给愚者,让人心回归仁心,让他们在守护他人生命的同时,也能感受到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