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丢了别人可以拿去扣分吗?身份证没有丢。

专业一点哦。

驾驶证丢失被别人捡到不可以拿去处理违章扣分,这是违法行为。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驾驶证是国家公安交警车管机关核发给驾驶员合法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资格证件,仅限驾驶员本人使用。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六十三条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发。

扩展资料:

驾驶证补办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遗失的书面声明。

符合规定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一日内补发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后,原机动车驾驶证作废,不得继续使用。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申请补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10-24

驾驶证和身份证一起丢了,别人不可以拿去扣分,对冒用者处以罚款或者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第十八条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有前两款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条 对当事人予以处罚的,应当告知下列内容:

(一)交通违章行为的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二)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三)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使用道路交通管理执勤执法规范用语口头告知。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书面告知。

第十条 交通民警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认真复核。申辩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采纳,不得因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十一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含)交通违章行为的,分别处罚,合并执行,并可以使用一张处罚决定书。

第十二条 当事人拒绝接受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的,在处罚决定书或者罚款收据上注明情况,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口头告知;

(二)作出处罚决定的,填写《公安交通管理当场处罚决定书》, 当场交付当事人;

(三)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代收罚款机构(以下简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四)需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执行罚款决定的,同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当场交付当事人。

第十四条 适用一般程序处罚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通知当事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

(二)由两名交通民警以上(含)进行调查。调查时应当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笔录。被询问人拒绝接受询问、签名或者盖章的,在询问笔录上注明情况;

(三)书面告知;

(四)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复核。复核应当制作文书,由当事人和交通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在文书上注明情况;

(五)作出处罚决定的,制作《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六)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场收缴罚款的,填写罚款收据,交付当事人;

(七)作出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决定的,收留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五条 当事人有饮酒、吸食和注射毒品等嫌疑的,应当及时检验。拒绝检验的,可以强制检验。

第十六条 对交通违章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接受处理之时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罚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实施。

第十七条 对机动车驾驶员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书面告知机动车驾驶员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机动车驾驶员要求听证的,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听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3
是不能拿去扣分的,因为按照交警部门的规定,违法处理扣分必须是本人持有自己驾驶证才能去违法采集机关处理违章,当然不排除有个别利用有熟人的关系采取欺瞒等方式拿别人驾驶证扣分的,这是很个别的现象

补办驾驶证不能说明什么问题的,毕竟你没有办法证明扣分不是你本人拿去扣的,不可能每一个人在车子违章的时候都去补办一个驾驶证就能证明拿掉的那个驾驶证去扣分的不是本人了,但是补办驾驶证是必须要做的,你只有希望当地在处理违法的时候把关严一点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6-22
不知道你是哪里的。也要看你们那边的交通局严不严,不严的话可以直接拿着别人的驾照消分的。严的话,就必须要本人携带本人驾照去消分了,之前我的车一共扣了24分,后来拿了4个人的驾照去消分,加上我5个人排队,然后警察说,你把所有的驾照都拿过来,我一次给你搞好.. 还说,我不管你们谁和谁,我把我的工作做好就行。。(太不严了)。所以呢,朋友,驾照丢了,赶紧去交通局挂失补办哦,挂失补办了别人就无法拿你驾照消分等对你不利的用途了。对你有用的话 采纳一下哦,谢谢。
第4个回答  2013-06-26

安规定,不是本人,肯定是不可以扣分的.

但是,也可能出现以下情况..

    利用车管所有熟人的关系采取欺瞒等方式

    如果经办人,给你年龄差不多,同性,的话,车管所的领导们,也未必能准确判断出是否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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