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房有房屋租赁税吗?税率多少

如题所述

南京租房是有租赁税的,税费根据租房性质不一样而不同

1、出租用于居住的

房产税=租金收入*4%;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3%;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2、出租用于经营的:比如厂房、商铺、写字楼

房产税=租金收入*12%;

印花税=租金收入*0.1%;

个人所得税=租金收入*1%;

土地使用税=面积*税额(xx元/平方米)。

月租金超过起征点的还需要征收:

营业税=租金收入*5%;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营业税*10%。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xx元/平方米);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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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包括这些税费,如果是单位出租的还要交印花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增值税

 (一)自然人出租房屋

1.自然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二)个体工商户出租房屋

1.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税额。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2.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税率为11%;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征收率为5%。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不能自行开具发票的,可以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房产税

个人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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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江苏省个人房屋出租税税率相关标准

一、按综合征收率计征的税款,按照以下税种及比重拆分入库:营业税30%(即征收率为1.5%),个人所得税10%(即征收率为0.5%),房产税60%(即征收率为3%)。

二、按出租房屋建筑面积核定税额进行计征的税款,按照以下税种及比重拆分入库: 营业税30%,个人所得税10%,房产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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