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6-04-20
1、个人认为多此一举。如果本来初始借期是1个月,可续借1个月,那为什么不在初始时就把借期设为2个月呢?个人经验,我每次借完书后,都会回家自己再上网续借一次,免得到期忘了。也看过有些老伯伯不会上网,在借书时就要求管理员帮他续借。
2、续借没给图书馆带来有收益。如果说续借有限制或要收费什么的,可以把续借作为一个选用功能。但通常续借是没任何要求的,用户不会有损失,图书馆也没有收益,只是重设了一下还书日期,有必要有这么个功能或流程吗?要说最大收益,我能想到的就是用户逾期没还书而被罚的款了。
3、如果说为了尽快回收书藉让书藉得到更大程度的利用,我也不觉得这能起到什么作用。因为不管有没续借,没看完的人还是不会还,看完的人不管还有多长借期,想还自然会还的。
所以我还是不明白这个历史悠久、应用广泛的续借功能,意义到底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