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破产了,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如题所述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或封存手续。单位撤销解散的,其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优先偿还,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列入第一清偿顺序。
第一 依法行政,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 一个省辖市只能设立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三 职工有权检举、揭发、控告本挪单位不缴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第四 职工有权检举、揭发、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及增值收益行为。
第五 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中心有权处罚。
第七 单位欠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下发限期补缴本息决定书。
第八 职工缴存的公积金计息并免交利息税。
第九 新成立的单位三十日内应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
第十 住房公积金可以依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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