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再婚问题

如题所述

随着21世纪的到来,我国老龄人口不断增加,人均年龄已达70多岁。由于老年人的子女都有工作,三代同堂的家庭不断减少,空巢家庭日益增多,特别是独居老人有着孤独感、失落感和寂寞感,这对健康是不利的。笔者对湖北大学离退休的876位老人作过调查,没有伴侣(含丧偶、离异、独身)的老人近60人,占7%。在此,笔者就老年人再婚问题谈几点认识。
一、独身老人对老年婚姻的几种态度
1.有一部分丧偶老人,因为夫妻感情甚笃,为了对已故伴侣的忠贞爱情,终身不再结婚,其中女性居多。如有一位老人对我说,再婚是谋财害命。意思是说再婚要花钱,影响身体健康而缩……
二、老年人再婚的困境
据《中国妇女报》刊登的最近一项全国性的调查表明:中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无配偶的达35%,有再婚意愿的达37.6%,付诸行动的只有6.9%。在中国,老年人再婚面临着许多非常现实的问题,比如子女干涉的问题、婚后生活习惯问题、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双方子女的抚养问题等等。
三、老年人再婚的权益保障
新的《婚姻法》为老年人的婚恋提供了一层法律保障,有效兼顾老年婚恋在财产继承、老年赡养等方面的难题。根据新《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它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都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所有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取消了原婚姻法关于夫妻关系满7年列为共同财产的规定。而且对婚后所得财产、婚前财产,夫妻都可以通过书面的形式约定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四、社会对老年人再婚的支持
老人再婚现在已越来越被社会所理解。但很多老年人面临再婚的选择时,却仍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有的只能依靠婚介所。一位征婚的老人不无感慨地说“我找个老伴儿,比年轻人找对象还难呢。”对此,天津市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所长王来华认为,社会各方面也应为老年朋友们想一想,多为他们建立一些像“老年人聊天站”、“老年大学”、“中老年活动中心”之类的场所,以便给那些天天在家与寂寞相伴的老年人一些交流的机会。
五、案例分析
今年76岁离休教师任光因老伴去世,于2001年春通过婚姻介绍所认识了50岁的徐丽萍,比他小整整26岁的徐女士开始并不十分同意,认为年龄上差距太大。之后在经历了近半年的交往,慢慢觉得任先生人品好,两个人性格也很合得来,在一块儿也有话说,现在要找这样的对象实在太难了。而任先生自己也说:“我觉得老年人找对象最重要的还是有共同语言,有感情基础。我一共有六个子女,他们一半同意一半不同意,但我也不用他们赡养,我自己有退休金,他们愿意来看我们,我和老伴儿也欢迎,不愿意来就算了。老伴儿还年轻,现在还没有退休,她说让我把退休金存起来留着将来我们养老用,而日常的生活消费就用她现在的工资。”任先生坦言他和徐女士婚前也没有进行财产公证,但他们相处得非常融洽。“她人很好,还问我前面老伴儿的祭日,说到那天的时候,还要跟我一块儿给前老伴儿烧点纸钱。”任先生说这句话时,脸上洋溢着青春的光华。
王来华强调指出,真正的幸福最后总是把握在自己手里。社会可以尽量为老年人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情感交流空间,为他们营造一个尽可能自由的氛围,但到头来,婚姻毕竟不是交易,还是需要一定的感情基础的,幸福的生活终究是无法用物质来衡量的。所以,最后还是需要老人们自己抓住这不多的时机,勇敢而明智地选择自己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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