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哪一年升为直辖市

如题所述

重庆市1997升为直辖市。

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撤销原重庆市。重庆直辖市辖原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共43个区市县,面积82402.95平方千米,3002万人。

1997年6月18日,重庆直辖市政府机构正式挂牌。重庆至此在历史上第三次成为直辖市。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重庆市将原有的6个区改设为12个区,巴县龙隐乡(小龙坎、沙坪坝、磁器口一带)划入重庆市。5月5日,迁都至重庆的国民政府颁令,将重庆升格为甲等中央院辖市(即直辖市),析出四川省,重庆亦成为继南京、上海、天津、青岛、北平后的第六个中央院辖市。

1949年11月3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重庆。随后重庆成为西南军政委员会驻地,为西南大区代管的中央直辖市。

直辖后的成就:

直辖以来重庆发展取得显著成就。重庆紧紧围绕国家重要中心城市、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西部金融中心、西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门户枢纽等国家赋予的定位。

充分发挥区位优势、生态优势、产业优势、体制优势,谋划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建设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城市。

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老工业基地焕发生机活力,形成全球重要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和国内重要汽车产业集群,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大数据智能化创新驱动深入推进,两江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建设高标准实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引擎动力更加强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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