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快三年了,公司不给员工买社保医保.前一年半没有签劳动合同.这两年有签过两次,一式二份,但我们都没有,最后一签要在明年三月份到期,合同内容与事实相符,例签定的时间过3几个月才补签,工资只有现实的五分之一等.每天上班9小时,每个月无论节假日只有一天休息,晚上加班3小时也经常有,有时候一个月要加班3x14天以上.加班费又和正常班一样.我近18个月没有涨工资,反而规定员工住宿舍要扣水电费.现在觉得在这没前途,决定不想做了,还没交辞工书,这公司同意员工离职工资也不会及时结算,只以正常发工资为理由,例七月伤的工资要九月五日发,以此拖欠.老板黑白两道吃得开.这种情况下我怎样才能维护自已的利益?
公司不交社保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