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工厂车间的爆炸事故造成了多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如题所述

宜宾工厂车间的 爆炸事故,是指发生于2018年7月12日的宜宾恒大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事故,根据事后的调查结果显示,该事故造成了19人死亡(男性12人、女性7人)、12人受伤(其中1人重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4142万元。

宜宾恒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6日,位于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工业园区工业大道东段54号,公司的法人代表为李光辉,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化学原料中间体和化学制品研发、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和设备安装。公司的职工人数为98人,占地面积25亩,建筑面积6339平方米。

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为:

2018年7月12日11时13分,宜宾恒达公司副总陈静霜接到四川金桥物流有限公司江安县营业部送货员肖雄的电话,告知其有一批货物已送达。

11时14分,陈静霜电话通知公司生产部部长刘昭华来了一批货,让刘昭华找公司污水处理站杨述原安排两个工人卸货。刘昭华随即给公司库管员宋泽容打电话,宋泽容未接电话。

11时16分左右,宋泽容刚好到了刘昭华办公室,刘昭华当面告知宋泽容到了一批生产原料丁酰胺,并安排宋泽容到厂门口接车。


11时30分左右,宜宾江安壹米滴答金桥物流公司吴伟将2吨标注为原料的COD去除剂(实为氯酸钠)送达至宜宾恒达公司仓库。随后,宋泽容请三车间副主任查克飞安排三名工人完成了卸货。入库时,宋泽容未对入库原料进行认真核实,将其作为原料丁酰胺进行了入库处理。

14时左右,二车间副主任罗吉平开具20袋丁酰胺领料单到库房领取咪草烟生产原料丁酰胺,宋泽容签字同意并发给罗吉平33袋“丁酰胺”(实为氯酸钠),并要求罗吉平补开13袋丁酰胺领料单。

14时30分左右,叉车工王泽平把库房发出的33袋“丁酰胺”运至二车间一楼升降机旁。

15时30分左右,二车间咪草烟生产岗位的当班人员陈代耀(男,二车间副主任)、毛泽群(女,工人)、左洪梅(女,工人)、李青魁(男,班长)四人(均已在事故中死亡)通过升降机(物料升降机由车间当班工人自行操作)将生产原料“丁酰胺”提升到二车间三楼,而后用人工液压叉车转运至三楼2R302釜与北侧栏杆之间堆放。

16时左右,用于丁酰胺脱水的“2R301釜”完成转料处于空釜状态。

17时20分前,“2R301釜”完成投料。

17时20分左右,“2R301釜”夹套开始通蒸汽进行升温脱水作业。

18时42分33秒,正值现场交接班时间,二车间三楼“2R301釜”发生化学爆炸。爆炸导致”2R301釜”严重解体,随釜体解体过程冲出的高温甲苯蒸气,迅速与外部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并产生二次爆炸,同时引起车间现场存放的氯酸钠、甲苯与甲醇等物料殉爆殉燃和二车间、三车间的着火燃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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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5
因为车间是人员和器械都是十分密集的地方。工厂车间爆炸导致了很多工作人员伤亡,车间财产也造成了巨大损失。说明这些车间的安全防控存在疏漏,我们应该极力避免这类事情再次发生。
第2个回答  2020-10-01
截至2020年9月28日十七时三十分,该事故造成一人失联,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事故处置抢救人员,搜寻失联人员等工作在进行中。
第3个回答  2020-10-01
伤亡和损失都很严重。造成19人死亡,12人伤亡,经济损失4142余万元。
第4个回答  2020-10-01
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其中重伤1人)。19名死亡人员(其中男性12名,女性7名)中,其中17人为宜宾恒达公司员工,1人为成都公司派驻员工,1人为相邻的宜宾万翔建材有限公司员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4142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