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餐补助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误餐补助是国家的财务制度。

针对公司出差人员,影响员工正常吃饭的时候给予的餐费补助。

误餐补助不算入个人所得税当中,误餐补助列入公司管理费用当中,同时在开具补助的同时还要有员工的报销凭证,公司根据报销凭证发放补助。

扩展资料:

人民网北京4月11日电(记者 刘军涛)今天上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就目前的税收政策与网友进行了在线交流。卢云在接受网友在线提问时透露,职工按合理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此外,卢云还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问题回答了网友的提问。

一次性安家费、误餐费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之“七”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暂免征收纳个人所得税。你单位向引进的研究生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如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

如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以“安家费”名义向员工发放收入,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发放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卢云表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的规定,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

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存在较大差距,个人所得税3500元费用减除标准是综合各方面因素后,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立法确定的。该标准基本符合当前实际情况。

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与总公司同样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国税总局:单位发的一次性安家费、误餐费不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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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2

误餐费国家的财务制度只是对因出差、特殊工作而影响正常吃饭时给予适当补助。作为一名正常工作,正常领取工资的人来说,既然是正常的午餐为什么还要给予补助,那岂不是乱发钱吗。误餐费包括了一日三餐的补助,所以叫误餐费。

如医生开刀,错过中或晚餐时间,发给的补助餐费就叫误餐费。   关于误餐费是国家劳动部门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具有一定的关爱和保护意义。

误餐费和午餐费都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但会计帐务必须处理好,以免和税务部门发生不同观点。  

正确做法是,误餐费应列入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同时必须有相应的报销凭证,根据凭证发放领取,不要和工资一起发。 

扩展资料:

经核实,2014年,我市印发《兰州市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兰州市规范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市属各单位临聘人员实行统一规范管理。

按照文件要求,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统一实行劳务派遣管理,并在市人社局登记备案,未经市人社局登记备案的不予认可。规范管理后,市属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临聘人员均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近年来,我市在规范管理的基础上,在提高临聘人员待遇方面做了不少工作。2014年对临聘人员规范管理之前,各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标准不统一,部分参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基本不高于2000元/人。

2014年出台的《兰州市规范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实施意见(试行)》统一将临聘人员工资提高到2360元/人,较之前已有大幅提高,并规定了为临聘人员购买“五险”,临聘人员社会保障得到了严格落实。

通过规范,市属各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加五险财政支出达到约3176元/人。2016年,我市对《兰州市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兰州市规范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重新修订。

出台了《兰州市市属各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临聘人员社会保障,将临聘人员社会保障范围从“五险”扩大到“五险一金”(新增公积金),临聘人员待遇得到进一步提高。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15〕34号)文件精神。

2015年4月起,我市五区最低工资标准才调整为1470元/月,三县最低工资标准才调整为1420元/月。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主要从事临时性、辅助性工作,进入门槛低、工作难度小,与社会同等条件人员比较,工资待遇处于合理水平。

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继续加强和完善临聘人员管理,尽力为临聘人员争取更大的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误餐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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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误餐费
国家的财务制度只是对因出差、特殊工作而影响正常吃饭时给予适当补助。作为一名正常工作,正常领取工资的人来说,既然是正常的午餐为什么还要给予补助,那岂不是乱发钱吗。误餐费包括了一日三餐的补助,所以叫误餐费。如医生开刀,错过中或晚餐时间,发给的补助餐费就叫误餐费。 关于误餐费是国家劳动部门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具有一定的关爱和保护意义。 误餐费和午餐费都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但会计帐务必须处理好,以免和税务部门发生不同观点。 正确做法是,误餐费应列入管理费用或营业费用,同时必须有相应的报销凭证,根据凭证发放领取,不要和工资一起发。 午餐费应列入应付福利费(注:2007年起新的会计准则不要要求计提,可直接列入管理费用),不发到个人可以不交所得税。如果发到个人就应作为个人收入交所税。 一、误餐费标准 对外出的误餐费,企业和事业单位有不同的标准;事业单位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按下述标准掌握: (一)工作人员到外省市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5元,特殊地区20元。 (二)到外省基层单位实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4元;特殊地区6元。 (三)为鼓励出差人员乘坐火车,不乘飞机,以节约开支,并鉴于在途期间伙食费用较高等原因;在途期间,可凭车船票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 (四)本市工作人员跨地区至本市其他区县出差,因工作需要不能回单位或回家用饭,需要在饭馆或招待所买饭的;每天补助6元。 (五)各单位派往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及五个县基层单位实(见)习、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等人员,凡吃、住和工作在当地的,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4元。 (六)出差人员在飞机、舰艇上工作,必须吃空勤灶,舰艇灶的,除个人负担2元外,差额部分可凭证明回所在单位报销。 企业人员实际出差所发生的误餐费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在费用中列支,根据《企业所得税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各种津贴、补贴、误餐费等支出已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企业属于按月在工资中发放的误餐费不得在计税工资外多列费用支出,实行效益工资办法的,在效益工资中解决。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82号)文件规定了不征税的误餐补助范围,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8-31
是对因出差、特殊工作而影响正常吃饭时给予适当补助。
第4个回答  2020-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