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留地如何确定使用权?

如题所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法律是怎么规定自留地的继承问题的?
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农户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个人所有。你父亲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
也就是说你们有权利经营自留地,自留山。但是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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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7
自留地是原生产队分给社员家庭成员长期使用的土地使用权。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条规定,所有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自留畜。如果是以家庭名义取得的自留地,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协商,确定自留地归各成员具体使用,是家庭成员对自留地经营方式的一种约定,应予认可。但家庭成员必须都具备村集体成员的资格。如果不具备村集体成员的资格,则其不能再取得自留地的经营权,其留下的自留地应由其他家庭成员依据中央保持土地政策长期稳定的政策归原家庭成员使用。如原家庭成员均不具备村集体成员的资格,则该自留地应由村集体收回后另行处理。
第2个回答  2020-12-27
农村的自留地,要想确定使用权,首先到当地的乡政府,咨询一下,自留地的使用规范流程,然后按照流程需要办理各种证件的话,还需要到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第3个回答  2020-12-27
农村自留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但是使用权属于以户为单位的农户,而不属于某个人。
因为自留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现阶段还没有相关政策或立法,确权还需要一定时间。
第4个回答  2020-12-27
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农户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个人所有。你父亲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是按家庭人口、劳动能力。以农户为单位分配的,一般不作过多调整,以保持其稳定性。家庭个别成员死亡,并不妨碍农户其他成员对自留山、自留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但并不是继承,只是家庭共同生活人继续经营和使用。

也就是说你们有权利经营自留地,自留山。但是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是集体所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