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这五年,我国共制定行政法规42部,地方性法规2926部、规章3162部,同时通过“一揽子”方式先后修订法律57部、行政法规130部。
启动了民法典编纂,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备,说明法治要求实行良法之治,法治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艰辛探索,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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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全面依法治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法治建设和立法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鲜明地提出全面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鲜明地提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鲜明地提出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
鲜明地提出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鲜明地提出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鲜明地提出立法人员必须具有很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备遵循规律、发扬民主、加强协调、凝聚共识的能力等,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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