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评估是对项目前期咨询成果的再论证、再评价过程。与被评估的项目前期咨询成果相比,项目评估工作既要立足干被评估报告的基本内容,又要做到独立自主、客观公正、论据充分地再评价,必要时需要重新收集、整理、补充、论证相关内容。
与被评估的项目前期咨询成果相比,项目评估报告的内容既要有全面性,又要抓住重点;深度应根据评估目的和评估要求而定,满足委托方的决策参考需要。总体上,项目评估报告应高度概括评估范围和评估目标,清晰论述、明确点评重点内容,论证其合规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操作性等,最大程度地做到结论正确,措施建议得当。
采取政府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建设的项目,有关投资主管部门在决策之前委托符合要求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咨询评估。企业投资项目在决策之前,根据决策需要,自主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咨询评估。工程咨询机构应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全面或有针对性的评估。
通常情况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拟建项目的市场、技术、工程方案、经济性以及环境影响、经济影响、社会影响等相关方面进行评估论证,为政府投资决策、企业投资决策和项目组织实施提供专业咨询意见。有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还应根据项目决策需要,将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环评批复等作为咨询评估的依据。
对于政府投资项目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项目、政法设施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和其他相关项目,在评估论证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建设规范标准执行。应在规划控制指标范围内尽量优化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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