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终止,不续签,单位需要出具书面通知书吗?需要我签字才生效吗?

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终止,不续签(7月31日结束,7月1日口头通知),但是单位只是口头通知,请问这个需要书面通知书吗?需要我签字才生效吗?如果我不签,是不是不符合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法律规定?

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终止,不续签,单位需要出具书面通知书,需要员工签字。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工作交接。 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表示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人单位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意向,如果对于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方案不满意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凭借该通知书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劳动仲裁请求,要求合理合法赔偿,至于是否属于违法解除,由劳动仲裁部门或者法院审理判定。如果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应当送达劳动者。只要能够证明劳动者收到了通知书,解除行为就生效了。当然,若劳动者对解除有异议,有权提起仲裁,要求确认解除行为无效或主张赔偿。如果是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当然需要劳动者签字确认了。综上所述,劳动关系是劳动者与企业关于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确定依据,那么劳动关系的终止也指的是劳动者与企业关于权利义务关系的解除。劳动关系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双方约定中止条件的出现、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者双方协商终止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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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07
单位提出劳动合同终止,不续签,说明合同已经期满,因此,出现这种情形,劳动合同终止不需要出具书面通知,也不需要劳动者签字才生效,而是法定的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个回答  2014-07-02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并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规定,也没有书面通知的规定,合同期满后单位给你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动者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你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障金。单位还需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3个回答  2014-07-02
我认为无需书面通知,只要通知你认可即可。
第4个回答  2014-07-02
合同到期的,单位需要出具书面的终止的证明。无需签字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