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发工资找劳动局,需要多长时间能处理?

我在一厂里做了四年已久,最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们厂里是几记件的,又要上夜班,很累,灰尘也很大,现在又正是高温天,所以我就和我老公写了急辞去问老板结工资,他却一分都不给,好话说尽,还是不行,还说要半年后才拿给我们,还要扣好多钱,没办法,只好到劳动局去投诉,第一次去他们说要五天,第二天我们又去问他们说要七八天,这分明就是这敷衍我们嘛,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呢?

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完毕的。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1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对不符合第一款第2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对不符合第一款第3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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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9-10
1、老板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完毕的。
2、《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第2个回答  2014-07-18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举报投诉案件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