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撞了电动车,保险公司会赔吗?

在路上正常行驶,前面电动车突然急停,我撞了他,报了警,我车,和电动车也被交警,拖走了,也带对方去医院做了ct 检查没事情,我也打了保险公司电话,现在我想知道,明天我和电动车去交警大队协商,对方想让我赔偿务工费,和精神费,和营养费,电动车也说要给他买新的,这些费用保险公司会赔给他吗?营业费,和误工费是我私人出还是保险公司,

要看具体情况责任划分,报警处理后交警会根据现场划分责任,根据交警出示的责任认定书给付相应的赔偿,具体涉及金额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车辆有保险,赔偿有保险公司先行赔偿。电动车撞人后怎么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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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12
既然你有保险公司,那么建议尽快报出险,这样保险公司会负责商业赔偿,从你表述来看,你追尾人家,估计你全责。第二对方既然没有受伤,那么精神损失费,营养费什么乱七八糟不用理他,还有电动车也要看情况的,不是坏了就要买新的,可以维修。对方如果不讲理,可以不用理他,大不了让他起诉,到时候保险公司会应诉的。
第2个回答  2019-11-12
得看你在保险公司都投保了哪些险种
如果是交强险的话,三者保额一万元就不足以支付所有对方要求赔偿内容
如果你有购买商业险,且保额足以覆盖实际发生损失金额,则可以赔付的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