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鲁迅的《复仇》?

如题所述

 关键词:鲁迅 看客 话语 构成
  摘 要:《复仇》以仇恨的方式宣泄了鲁迅自我对“看客”的感受和情绪,形成了“复仇”话语。其中“路人们”的热衷、觊觎和“青年男女”的憎恶、无动的对立,是“复仇”话语的内在构成。“看客”对“拥抱”、“杀戮”的赏玩嗜好,及其被“复仇者”的使其无戏可看倒是疗救的“复仇”,显示出鲁迅对改革思考的独特与深刻。
   鲁迅于1905年在日本仙台医科专门学校学医时遇到的一个偶然事件,改变了他的人生道路:弃医从文。这就是他在《呐喊·自序》和《藤野先生》中曾经描述过的“幻灯片”事件。它已经成为人们研究鲁迅的生平和思想发展道路的基本材料。在《呐喊·自序》中,鲁迅写道:“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着,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鲁迅在这里表达了自己对于事件中的“看客”的深恶痛绝。以后,鲁迅不止一次地在自己的作品中表达了这样的观念。这切肤之痛导致他在20年后所写的《野草》中的《复仇》、《彷徨》中的《示众》,仍然在痛批“看客”。真可谓:此习不除,斗争不息!
  《复仇》在这类作品中显得尤为突出。标题的“复仇”二字就体现了深深的痛恨之情:鲁迅用“仇恨”来表述自己的感受,并且要加以报复——“复仇”。整个作品是建立在“复仇”的情绪之上,形成了“复仇”话语。
  “复仇”话语是由被“复仇”对象——“路人们”的热衷、觊觎和“复仇”者——那对赤裸青年男女的憎恶、无动的对立所构成。
   一
   路人们觊觎、热衷于那对青年男女的“拥抱”和“杀戮”,这正是青年男女“复仇”的根本之所在。在路人们的眼里,似乎“拥抱”和“杀戮”,才能给他们自己带来“生命的沉酣的大欢喜”和“生命的飞扬的极致的大欢喜”。
  “拥抱”本是男女性爱的基本表现,是中国千百年来形成的热衷的话题。话题形成之初,其似乎并不能构成“复仇”的话语。长期以来,中国封建旧传统就是“男女授受不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伦理观念,男女爱情受到严酷的禁锢,“性”和“爱”都被视为禁区。“性”与“爱”的被压抑,造成了人们的谈“性”色变。而真正敢于突破禁锢,描写男女爱情的作品,则在于对封建礼教的反叛,引起了人们的重视。一部《西厢记》,张生和莺莺的传奇爱情故事,虽然很惹起了许多非议和非难,却受到了更多人的喜爱和认可。因为它体现了反封建的精神,既揭露了封建礼教的冷酷和封建婚姻制度的不合理,又反映了进步的社会理想,具有先进的历史意义。对于这类反封建的爱情题材的文艺作品,人们由喜爱到热衷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在现实中无法得到的东西,只能够从作品中去获取,以求得精神的弥补。它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是人性化的具体体现,并不具有构成“仇恨”的成分。
  为什么《复仇》中的“拥抱”却与此相悖呢?这是因为,同为“拥抱”,却有不同的蕴涵。随着人们对突破封建礼教禁锢的爱情文艺作品的青睐,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功利,便专事男女“性”“爱”作品的构筑,他们的以“性”为本的猎奇和展览的模式,远离了反封建的宗旨,渐入“色情”之道,走向诲淫诲盗。《复仇》中“路人们”觊觎、热衷的“拥抱”,正是如此。
  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的“性”、“爱”和“拥抱”,来自社会,与人们健康的社会文化心理相联系;走向“色情”的无意义的对“性”、“爱”的猎奇,来自生理,脱离人的社会性和道德观,诱引人的不健康的好奇心理。
  鲁迅在《复仇》的起始部分,就从被复仇对象——路人们的生理和心理分析入手,展示了他们对“性”、“爱”的好奇心理与生理上的满足感:皮肤下的“鲜红的热血”在“血管里奔流,散出温热”,并“各以这温热互相蛊惑,煽动,牵引,拼命地希求偎依,接吻,拥抱,以得生命的沉酣的大欢喜”。毫不涉及社会内容的话语,使人不得不细细斟酌:“沉酣”而忘乎一切,与反封建的传统应该是风马牛不相及。
  路人所觊觎、热衷的“杀戮”,即指短兵相接的打斗。这也是自古以来的中国老百姓所津津乐道的:十八般武艺的精通、劫富济贫的武侠……他们的乐道并非好斗,乃是因为在现实中受尽欺压而无力反抗所致。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里,等级观念森严:“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鲁迅在《灯下漫笔》里引《左传·昭公七年》所述封建等级:“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阜,阜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他指出:“我们自己是早已布置妥帖了,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自己被别人凌辱,但也可以凌虐别人;自己被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一级一级的制驭着,不能动弹,也不想动弹。”俗话也说:“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老百姓处于社会底层,只有受欺凌的份而无理可讲、无冤可诉。遇到这类情况,他们只能寄希望于像包拯、海瑞式的清官(这也是人们喜欢清官戏的原因),但当时的社会里这样的清官毕竟太少太少,甚至可以说我们今天所看到的文艺作品中的包拯、海瑞肯定还具有虚构的成分,那么,他们遭到贪官污吏、劣绅恶霸的压迫便只能期盼行侠仗义、除暴安良的武侠为他们伸张正义。这些人们心目中的英雄,武艺高强、为民除害,实现了人们在现实中不能实现的理想。因此,人们热衷于武侠的作品,热衷于英雄的崇拜。他们喜欢看大侠们令人眼花缭乱、变化莫测的武艺,因为武艺越高强就越能够战胜敌人。人们只能够从“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大团圆的结局中,得到安慰与解脱。他们对“武侠”、“打斗”的热衷,是出于对正义的褒扬、对邪恶的鞭挞、对理想的追求,而非对血腥的鉴赏、对残忍的无视。
  同样,随着中国老百姓这种欣赏心理的形成,不少人也在为了自己的功利而揣摩它并投其所好,在创作中大打武侠牌。他们专注于武功的设计与描述,甚至不惜将其神化。为了吸引读者,他们编织离奇的情节,逐渐远离了正义和道德,而转向了****义气的展现。这时的武侠作品,则已经背离了当初的意旨,成了炫耀武艺的文字游戏。血腥、残忍的场面,越来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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