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三年,试用期六个月,第五个月被辞退,作为受害者,有什么补偿吗

如题所述

有工资二倍的经济补偿。合同时间为三年,那么试用期最长是可以为六个月的。在试用期内被单位辞退,如果单位没有提供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如果单位能够提供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那么是没有补偿的。
法律分析
对于公司员工被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看辞退的原因跟方式。分别有以下三种情况:第一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二种情况,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9条规定的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第三种情况,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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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8-08
合同时间为三年,那么试用期最长是可以为六个月的。在试用期内被单位辞退,如果单位没有提供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的情况下,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如果单位能够提供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那么是没有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17-08-08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7-08-07
霸王条款无解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