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在1952年11月以前并不属河南,1949年以前濮阳属于河北省,1949年―1952年11月属平原省,平原省撤销时 原山东旧辖地回归山东,原河南旧辖地回归河南,而原河北省旧辖地南乐、清丰、濮阳、长垣(也称原冀南四县)连同东明却没有回归河北而是划给了河南,东明1963年划归了山东,原冀南四县(南乐、清丰、濮阳、长垣)却没有划回河北
民国时期濮阳是河北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