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欠我货款,打了欠条算什么纠纷

别人欠了我货款和押金付不出,打了欠条给我,算什么纠纷?

欠条没有还款属于民事纠纷。欠条是欠款的凭证,是对欠款事实的确认,具有催款的性质。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款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法律分析
双方当事人对管辖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管辖的条件有:1、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2、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3、必须以书面协议选择管辖,包括书面协议可以采取合同书的形式,包括书面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采取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意思表示的形式。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4、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两个以上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5、协议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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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4
欠条属于经济纠纷
债权的诉讼时效是二年,即向法院申请保护其权利的期限,适用诉讼时效的中断。
欠条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还款日期开始之后两年内。
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为自最后一次催告后两年内。
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话,如果他没有还款,那么你可以去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你就要经常要求其还款,这里要注意你最好要有证人可以证明你去催他还款过,带个人一起什么的都行,这样可以把诉讼时效后延,而且即使到法院你也可以多一个证据。
第2个回答  2019-05-09
经济纠纷,有两大类:一是经济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等;二是经济侵权纠纷;如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侵权纠纷、所有权侵权纠纷、经营权侵权纠纷等。在市场经济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场主体间确立交易关系,共同实施交易行为,追求和实现经济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纠纷是经济纠纷的主要部分。
产生经济纠纷主要有以下三种原因:
1、进行经济活动的依据不规范。市场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其依据不规范是引起经济纠纷的主要原因。君子合同随处可见,导致经济合同履行过程无章可循,从而产生纠纷;
2、在进行经济活动中,不严守规则,有些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不严格依法办事,根据自己的利益,故意不履行合同或订立假合同,因而产生纠纷;
3、有关部门的行政干预,而导致经济纠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05-09
这个就是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