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面试了一个公司,通过后一直再等消息,不过一直没有确定到职时间,然后就暂时找了一份工作继续等,工作一周后之前面试的公司通知我入职,但需要离职证明,现在的工作不给开具离职证明(司法程序要很久),不过我在之前的公司只工作了一周,并且没有签劳动合同。我现在还算自由人吗?我是不是一定要带离职证明?我如果说我现在没有正式工作不需要离职证明可不可以?可以查得出来吗?
一般新公司要求你出具该证明是要规避其可能承担的风险,因为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公司录用了与其他公司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人,给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新用人单位有赔偿的责任。因此,如果不发生上述情况是没有问题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其二者的区别是在与劳动补偿方面会不同。
4、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合同书,均表示与原用人单位在法律上没有劳动关系了,不影响你和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