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投靠入户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您本人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2、您或您的直系亲属在本市有住房;
3、结婚登记满3年,或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保满3年。
前置条件:与本市人员结婚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
居住证
住房证明
社保清单
注意:结婚或居住证办理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
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本市户籍的父亲和母亲。
具体条件:
1、外地子女未成年;
2、父(母)户口在本市;
3、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子女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证
住房证明
子女出生证或独子证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办理条件:
1、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
2、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
3、成年子女户口在本市;
4、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
子女和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的声明
住房证明
子女和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温馨提示: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4、办理投靠继父(母)的,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
成都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1+2”户籍制度,即《成都市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和《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积分入户: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成都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工作,并办理了成都市居住证的来蓉人员,可以申请积分入户
提醒
除了之前发送过的100分原则,大家的是社保一年可以拿到20分哦,不管是单位交还是个人交,只要交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一年就有20分。
另外成都天府新区落户办理地址至20181月15起有所变动
地址:天府大道南段16321楼。
以上就是目前成都最全最新的落户的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