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不过流程方面很复杂,你如果没有其他情况就是解除合同,
二建重新签订合同,不过你要保证二建符合你项目的资质。具体方面可以在细问。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施工企业提出申请,征得
建设单位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更换建造师:
(一)发包方与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
(二)因工作调动、辞职或被单位除名,且已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因工作调动调离原单位的,还须完成新注册单位名称变更登记);
(三)确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需提供地、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原件);
(四)被依法撤销注册或吊销建造师注册证书不能履行职责的;
(五)受限制进入建筑市场等行政处罚,或者被依法采取
强制措施的;
(六)因
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建造师的。
第十一条 除本办法第十条(一)款情形外,确需变更建造师的,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变更登记:
中标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相关资料,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经各级招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后予以备案。
(一)印证变更理由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拟继任建造师执业
资格证书;
(三)拟继任建造师的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证明和相关业绩材料;
(四)经继任建造师本人签字确认的拟上岗到位的《项目管理委托书》。
第十二条 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履行职责进行变更的,原中标建造师在6个月内不得在其他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担任负责人。
其他方面工程师类基本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