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止”和“延期审理”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如题所述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庭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使开庭审理无法按期或继续进行从而推迟审理的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庭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的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中止诉讼: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表明是未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理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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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2-30
两者的区别在于:
1,一般情况下,延期审理用决定,诉讼中止用裁定。(刑诉中有的情况下,延期也用裁定)
2,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后,诉讼中止可发生于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中。
3,延期审理一般有固定的时间再开庭,诉讼中止则不确定恢复庭审的时间

最大的区别在于
延期审理是由于人为的新情况发生导致诉讼受影响,法院为利于诉讼进行在自己的职权内,决定将诉讼拖后到某一时间。

诉讼中止则是在客观上,当事人以及法院无法掌控的客观情况发生,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法院不得不将诉讼暂停,待客观新情况明朗后恢复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