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如题所述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862.5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6862.5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6862.5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862.5

一般盈余公积又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两种。法定盈余公积的计提比例为税后利润的10%,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由企业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企业提取的一般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

股份公司还可以在亏损的年份,在规定的范畴内用盈余公积发放股利,以维护其股票在市场上的信誉,避免股票价格发生大幅度的波动。

扩展资料:

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属于企业所有者所有,成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从其中提取的法定公益金也属于企业所有者所有。

由于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的特殊性,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从当年实现净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数额的利润作为法定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方面开支的资金来源。

企业使用这部分公益金之后,则意味着未来可使用的公益金数额的减少。为了反映企业公益金的提取、使用和结余情况,企业应当在“盈余公积”账户下单设“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进行核算。

这部分公益金虽然是用于职工福利支出,但与用于职工个人的福利支出不同,其支出使用一般会形成一定的实物资产。

因此,企业在使用公益金购建集体福利设施等形成固定资产后,一方面应登记形成的资产的价值,同时还应当将其使用的数额从公益金账户中转出,转至任意盈余公积账户,从而使公益金账户结余的数额减少,反映为企业未来可使用的公益金的数额。

进行账务处理时,应当按照实际使用公益金的数额,借记“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科目,贷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对于用公益金购建集体福利设施等固定资产进行处置时,应当将该资产购建的原始支出中使用的公益金的数额,从任意盈余公积转回到公益金账户。

进行账务处理时,应按照购建该固定资产原支出的公益金的数额,借记“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盈余公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6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