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到公安不拿营业执照去报案。公安机关是否受理?您好!甲乙双方是两个法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几年后乙方的的合同签字人突然以个人名义到公安经侦以甲方合同签字人即法人代表“涉嫌合同诈骗”去报案。报案时也出示乙方的营业执照和相关材料,公安经侦部门是否可以受理?但事后也没有给经侦部门补充。后来甲方在网上查询,结果乙方是一个虚拟的假公司和私刻的公章。请问这种情况,公安经侦部门是否可以受理?如果受理之后经侦部门查询到乙方是个没有任何手续的假公司,由如何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