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宣判起生效,判决书是否送达和判决书生效无关,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七条 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 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法院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一百四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
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扩展资料:
判决书的法律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具体如下:
1、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二审判决的生效时间,对于一审来说作出判决后,当事人仍可以上诉,故要等到判决送达签收后15日内不上诉即从16日起生效。
2、因为民事案件二审为终审,不存在上诉,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也就是人民法院在庭审结束后另定日期宣告判决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3、二审判决生效的时间,西政人都知道:是判决作出之日。
4、因为我们国家是实行的两审终审制,那么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就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再者,送达当事人无意义:因为在一审因为可以求诸于上诉来予以变更一审判决;但是二审时不能通过一般的救济程序来予以变更,不会起算引起救济程序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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