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被执行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什么区别?

如题所述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被执行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区别为:

1、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2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规定中所指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六类人名单,



即: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其中包括:


以及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还有涉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另外对于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最后是关于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目前百度与中国人民最高法院的官网的数据已经完成了对接了。现在只需要通过百度搜索“失信被执行名单”就能够获得查询系统,再输入相关的姓名或者身份证号,就能够获得相关的失信情况,其次是到最高人民法院官网,查询,流程也比较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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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也就是说,被执行人存在以上任一行为的,都是法律意义上的“老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限制高消费后,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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