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他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所有权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过程中非常普遍,公司的所有权转让必须遵循特定的法定程序。其主要流程如下: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方转让所有权须在股东会议上讨论决定的股东之间转让所有权,通知公司和其他股东即可2、双方签订所有权转让协议,对转让所有权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3、国有资产相关所有权转让,必须进行资产评估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所有权转让,必须向原审查机关审查同后才能办理转让手续5、向新的所有资产转让证明书和工商局登记4、对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所有权转让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