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其中,馈权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

扩展资料:

一、相关特征

1、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

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对已经作成债权证书的债权进行让与,虽须交付债权证书,但该行为属于履行附随义务而非债权让与的成立要件。

2、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

债权让与是基于各种原因而产生,可能基于买卖、赠与,也可能是代物清偿,但不论其原因为何及其有效与否,对债权让与合同的效力并无直接影响。这就是债权让与的无因性。该无因性,其目的在于保障债权流转的安全性,以及善意受让人的利益。

3、债权让与是处分行为。

债权让与是将债权作为一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要求让与人就债权必须具有处分权限和处分能力。无处分权人让与他人债权除非经债权人追认,否则,其行为无效。

二、债权的构成条件

债权既然为民法上权利的一种类型,根据债权侵权行为三要件说,债权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损害、因果关系与过错。

只是由于债权相对性带来的非公示性以及第三人侵害债权的非直接性,学者们在讨论第三人侵害债权的构成要件时,标准比侵害物权时要严格得多。这主要体现在对行为人过错的认定方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权让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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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3
债权转让指的是涉及的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一部分的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一般可以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如果是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可以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中的新的债权人,因此原合同中的债权人因合同转让会丧失转让合同债权人所有权利;如果是债权部分让与给第三人,第三人将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则原合同中的债权关系将由原来一人变陈两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而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可以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而合同权利转让一般包含以下两种情形:
1、转让方完全退出原合同中的关系,由受让人代替其债权人地位;
2、转让方不退出原合同关系,与受让方共同成为合同的债权人。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转让除外的3种情形:“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所谓合同性质主要指具有人身性质的诸如继承、身份权、人格权、肖像权及人身损害赔偿等当事人约定指当事人就债权转让特别约定不得转让或债务人如果知道债权人转让给第三人就不订立合同。依照法律规定指法律明文规定了不得转让债权的情形或受让主体的限制。如某些行业规定了特定的企业才可经营,或企业章程规定了经营范围,则相关的债权转让也须具备相关的经营资格与经营能力。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11-14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
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