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二战战败后何时从美国控制下获得独立主权?

如题所述

  二战日本战败后,48个战胜国与战败国日本于1951年9月8日在美国旧金山签订的和约,即“旧金山合约”,并于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该合约的第二条声明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放弃台湾、澎湖、千岛群岛、库页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岛屿的主权。 随着这个条约的生效,日本在国际社会的地位恢复正常。自此,日本恢复了国家主权。
  
补充:2013年5月30日中国外交部表示绝不承认“旧金山和约”。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对日作战的战胜国,但“旧金山对日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但根据1933年《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主权国家的要件有:

1.永久的人口
2. 固定的领土
3. 有效的政府
4. 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因此,日本满足以上条件,属于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我觉得中国政府之所以不承认旧金山合约是因为其中涉及到钓鱼岛的主权关系,但无可争议是,中国肯定承认日本是一个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0-25
日本的做法有这么几招:
一、在军事上,强调日、美同盟的重要性,充当美国的马前卒,狐假虎威,夸大国际影响力。
二、在经济上,适当扩大对美市场。
三、在政治上,强调国家的“正常化”。修改宪法,并暗中鼓励和支持国内的佑翼势力做大。

日本至今依然没有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独立主权。在通过与美国的合作,日本在体现自身重要性的同时,也在不断的运用步步为营,缓步推进的策略和方式(将自身作为美国在东亚地区的筹码)正在向所谓的“正常化”的独立国家过度。
第2个回答  2013-10-25
这个问题真心不好回答,因为日本至今也没有获得独立主权——本土有国外驻军,宪法由美国制订,没有交战权……追问

那是《和平宪法》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