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日本战败后,48个战胜国与战败国日本于1951年9月8日在
美国旧金山签订的和约,即“旧金山合约”,并于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该合约的第二条声明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放弃台湾、
澎湖、千岛群岛、
库页岛、南沙群岛、西沙群岛等岛屿的主权。 随着这个条约的生效,日本在国际社会的地位恢复正常。自此,日本恢复了国家主权。
补充:2013年5月30日
中国外交部表示绝不承认“旧金山和约”。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为对日作战的战胜国,但“旧金山对日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但根据1933年《蒙特维多国家权利义务公约》,主权国家的要件有:
1.永久的人口
2. 固定的领土
3. 有效的政府
4. 与他国交往的能力
因此,日本满足以上条件,属于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我觉得中国政府之所以不承认旧金山合约是因为其中涉及到
钓鱼岛的主权关系,但无可争议是,中国肯定承认日本是一个拥有独立主权的国家)